立法會三讀通過上訴庭法官3名改為2名 鄭若驊稱不會衝擊法治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10/22 16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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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審議修訂《高等法院條例》中上訴庭處理部份司法覆核許可程序,由一般3名法官改由2名法官便可處理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不會衝擊法治。 (陳靜儀攝)

立法會以38票贊成、18票反對,三讀通過《2019年成文法(雜項規定)條例草案》,修例涉及將上訴許可申請、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的上訴聆訊,由3名上訴庭法官改為2名法官處理。

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,修例絕不會衝擊司法獨立、香港法治,又指優化司法程序,能夠令資源更有效運用。

今次修例審議了兩星期,民主派多次點算法定人數「拉布」。建制派「班長」商界廖長江稱,條例沒有爭議,認為民主派若關心條例,理應加入法案委員會審理,又批評民主派在會上的發言重覆。

工聯會麥美娟就指出,港區國安法列明,阻撓特區政權機關屬違法,認為要研究「拉布」、站在桌上的行為,是否觸犯港區國安法。

民主派會議召集人、民主黨胡志偉表示,民主派延任其中一項工作,是為了阻止「惡法」,而目前手上工具有限,不斷發言及要求點算人數,是拖延策略。他又批評,梁君彥處理「拉布」持雙重標準,不滿扼殺議員的發言權。

記者:陳宛彤